新華社南寧4月1日電(記者夏軍)廣西南寧市紀委近日通報自去年以來6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部分黨員幹部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費被處分,當地良慶區住建局原局長因酒後駕駛公車獲刑,並受到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
  據通報,南寧市武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謝正林,南寧市邕寧區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黃結卿分別因公款吃喝和組織職工公款旅游問題,受到黨內警告和嚴重警告處分。南寧市賓陽縣思隴鎮太守中學原校長、南寧市友愛南路學校黨支部副書記、校長和上林縣食品公司原黨支部書記,分別因使用公款給教職工發放購物卡、使用公款購買月餅等行為受到處分。
  南寧市良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羅達田酒後駕駛公務車輛,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同時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通報指出,少數領導幹部對八項規定精神領會不深入、不重視,執行規定打折扣、搞選擇,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應進一步改進作風、密切黨群乾群關係,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通報要求,南寧市各級各部門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壯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間應堅決剎住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南寧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違紀問題及時查處,及時通報,及時曝光。  (原標題:南寧市紀委通報6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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