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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台建林 通訊員曹華璞劉好好 由陝西省延安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的安塞縣原副縣長高功斌涉嫌受賄案褐藻醣膠,近日由黃陵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高功斌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高功斌在擔任安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期間,利用其主管“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職務便利系統家具,非法收受他人賄賂20萬元,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一審判決作出後,高功斌表示不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原標題:受賄20萬安塞原副縣長領刑1中古餐飲設備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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